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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
商標取得註冊後之注意的事項?

(1)專用期間的延展
(2)商標須持續使用,避免被主張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而遭廢止
(3)商標授權使用應登記,未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。
(4)商標應依請准註冊的商標使用,不要隨意變換加附記使用。
(5)商標專用權以所指定之商品為限

參考法令
  商標施行細則§33、商標法§57、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