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鼓勵台商回台投資相關政策
臺灣地區的投資環境,隨著時代的變化,已逐漸走出金融風暴,穩定成長。早年前往大陸地區投資的台商,在事業有成之後,落葉歸根,紛紛向主管機關詢問回台投資的法令及相關辦法。經濟部為回應廣大台商的投資需求,並引導及服務台商回台投資,遂於民國95年9月成立「促進台商回台投資專案小組」,統籌行政資源,提供法令諮詢,並派專人協尋土地廠房、提供政策性優惠貸款及研發補助之相關諮詢,以協助台商回台投資。
為響應政府鼓勵台商回台投資政策,落實「促進產業發展,提振經濟新措施」,經濟部依行政院「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融資計劃」,擬定「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融資貸款要點」,經建會中長期資金策劃及推動小組於95年5月9日第78次委員會審議通過,第一期先行規劃新臺幣200億元,其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承貸銀行加碼機動計息,但銀行加碼不得超過1.5個百分點為限,以協助有意回台投資廠商取得金融機構融資貸款,有效解決廠商資金需求及降低經營成本,達到促進台商回台投資之目的。 |